合伙企所得税怎么算
| 合伙企所得税计算 ,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不应纳入合伙企核算的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和合伙企投资者征收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合伙企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的合伙者按照合伙企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包括企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该文件同时规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多退少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所得税。合伙企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因此,合伙企是以各合伙人(即投资者)为纳税人,投资者按约定比例,没有约定比例的,根据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费用是指企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该税款不属于合伙企的税款,不能计入合伙企的费用。对于合伙企这个会计主体来说,该项税款属于代投资者支出的税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以后将从合伙企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中扣减。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该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缴纳企所得税。 另外,对于个人独资企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应由投资者承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属于个人独资企的,应作为投资者对个人独资企的债务,计入“其他应收款——投资者”科目,以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再作扣除。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合伙企所得税怎么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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