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普通合伙企也越来越多,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合伙企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和有限合伙企。那么有限合伙企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在实践中, 有限合伙企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跟着kaiye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企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
有限合伙企实现了企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

二、有限合伙企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合伙企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三、有限合伙企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有限合伙企设立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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