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参考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注解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其设立条件和程序除本节有特别规定外,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大体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股东的人数以及公司章程的制定。
与一般意义上的有限公司相比较,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 公司股东的单一性。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仅有一人。
(2) 单一股东的特定性。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能是国家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