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要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

如何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阅读完上文中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应该知道纳税人要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了,还对自行申报的内容进行了说明,不了解的都可以看看上文,看完还有不明白的就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也可领取上文的个税卡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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