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算
计算公式(重点)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几个特殊计算规则
1、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处理——形成留抵税额的处理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一般规则——留抵结转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优惠规则——增量留抵退税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2019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留抵退税制度;2019年6月1日起,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实施更宽松优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2、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回和折让而从销货方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退货扣减不追溯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平销返利冲进项
(3) 购进货物或劳务事先未确定用于不该抵扣进项税项目,已经抵扣了进项税,发生用途变化不该抵扣进项税的,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改为不抵当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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