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7〕306号),我部组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ingjin@epri.sgcc.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33号华亨大厦;邮编:10005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附件:《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日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电力工程电气装置施工安装及验收,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为原则,统一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1.0.3 当电气装置安装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检验内容(方法)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

  1.0.4电力工程电气装置施工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电力工程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执行。

  2.0.2 电气装置的装卸、运输、保管和安装,不得使电气装置的性能和功能受损。

  2.0.3 当大型电气装置对运输有特殊要求时,应对运输路径及装卸条件等进行调查,并应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2.0.4电气装置的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

  2.0.5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作业及其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电气装置安装施工相关的建、构筑物应验收合格,构支架、竖井的走道板、栏杆、平台及梯子应齐全、牢固。

  2 带电区域、带电设备及交叉作业空间应有安全防护或隔离措施。

  3 易燃、易爆以及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配电间等带电区域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5六氟化硫气瓶搬运和保管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溜放。气瓶的安全帽、防振圈应齐全,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并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严禁用明火加热气瓶。

  2.0.6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应确认电气装置外观完好和型号规格正确。

  2.0.7 电气装置间的连接应保证相互间的对应关系、相序或极性对应关系正确。

  2.0.8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相关检测、试验或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试验或调试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计量、检测或试验用仪器、仪表、量具等,应经检定合格有效;

  3 电气装置以及与电气装置相关的计量检测或监测仪器、仪表以及保护装置应检测、校验或试验合格。

  2.0.9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高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高空作业用梯子、操作平台、升降装置等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要求,严禁超载使用。

  3照明不足,以及雷雨、冰雹、大雾或五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2.0.10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和吊装设备应经检验检测合格,严禁超负荷起重或吊装。

  2 在带电设备附近或高压线下起吊物体,起重机应可靠接地,并应保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照明不足、视线不清晰或大雨雪、大雾、雷电、沙尘暴、风力6级(风速10.8m/s~13.8m/s)以上等恶劣天气,严禁户外或露天起重和吊装作业,对风力发电机组平均风速大于10m/s、瞬时风速大于14m/s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户外吊装作业。

  4搬运和起吊电气装置时,与起吊有关的建筑结构、起重机械、辅助起吊设施等强度应经过核算满足载荷要求,并应经检测合格。

  2.0.11进入变压器、GIS、发电机等电气设备内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部含氧量小于18%时,不得进入工作。

  2 应保持其内部清洁。

  3 不得对电气设备造成损伤。

  4 不得遗留异物。

  2.0.12转动机械在初次启动时,就地紧急停车装置应试验合格。

  2.0.13电气装置螺栓连接时,螺栓应齐全、紧固;导电回路应连接正确,应保证电气连接接触面可靠接触,导通良好;设备接线端子连接时,不应使接线端子承受额外应力。

  2.0.14电气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

  2.0.15电气装置安装施工防触电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与带电体间的电气安全距离;

  2高压试验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试验设备外壳应可靠接地;电容性设备绝缘测试和耐压试验后,应充分放电。

  2.0.16电气装置安装施工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安装施工的动火、切割、焊接、烘烤、等作业,以及油区、氢区、电缆夹层等区域作业应做好防火措施;

  2安装施工或试验用电源容量及电源线载流量应满足工作要求;

  3 应按严格按电气设备的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0.17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不得污染和破坏环境。

3 旋转电机

  3.0.1 发电机、调相机转子现场保管时,大齿应处于垂直方向,且不得使护环受力,并应按要求定期盘动转子。

  3.0.2起吊发电机、调相机定子及穿转子时,应采取防止定子、转子绕组和铁芯受损的措施。

  3.0.3发电机、调相机引、出线的安装,不得使单相引线或出线周围构成闭合铁磁回路。

  3.0.4发电机和调相机转子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平衡块不得增减或变位,平衡螺丝应锁紧。

  3.0.5 隔绝发电机、励磁装置轴电流的绝缘部件应能有效隔绝轴电流。

  3.0.6 发电机、调相机定子、转子及氢、油、氢冷器水系统管路等的密封性试验、定子整体性气密试验和转子通风试验应合格,并应检测定子冷却水回路,回路应通畅。

  3.0.7 现场组装的对拼接头电气连接接触面应无变形和机械损伤,紧固螺栓力矩后,应连同对拼接头测量定子绕组直流电阻合格。

  3.0.8同轴励磁发电机大轴上的励磁回路电气连接接触面不得使用电力复合脂。

  3.0.9发电机、调相机集电环与电刷应接触良好。

  3.0.10 发电机及气体系统进行检漏试验和漏气量试验时,在系统未泄压或系统内尚含有氢气时严禁施焊。

  3.0.11 定子冷却水水质和氢气质量指标应检测合格。

  3.0.12 向发电机内充氢气置换二氧化碳时,发电机内可能漏入空气的所有管道应有效隔断。

  3.0.13 严禁在置换氢过程中进行发电机、调相机定子绕组交、直流耐压试验。

  3.0.14旋转电机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旋转方向和相序正确,运行声音、各部位温度和振动指标正常。

  2 发电机、调相机和直流电机集电环及电刷工作正常。

  3 发电机、调相机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参数合格。

  4电动机转子无卡阻、润滑脂匹配且性能正常、电气试验合格。

4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及互感器

  4.0.1 变压器、电抗器和互感器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严重冲击和振动。220kV及以上且容量150MVA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和330kV及以上的油浸电抗器装卸和运输时应装设三维冲击记录仪,三维冲击允许值应小于3g。

  4.0.2 绝缘油现场保管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缘油应储藏在密封清洁的专用油罐或容器内。储油罐应设置油位指示装置,顶部应设置进出气阀。不同牌号的绝缘油应分别储存,并有明显牌号标志。

  2 到达现场的绝缘油取样试验应合格。绝缘油处理结束后,各储油罐绝缘油取样试验应合格。

  3 不同牌号绝缘油或同牌号新油与运行油混合使用前,混油试验应合格。

  4 废油应及时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5 油处理设备、储油罐应可靠接地。

  4.0.3 进入变压器、油浸电抗器进行器身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雪天,风力达4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大于75%的天气,不得进行器身内部工作。进入器身工作时,入口处应采取防尘措施。

  2 充氮运输的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应让器身在空气中暴露 15min 以上,待氮气充分扩散后进行。注油排氮时,人员不得在排气孔处停留。

  4.0.4 气体继电器应检验合格,安装方向应正确。

  4.0.5 220kV 及以上的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应进行真空处理。真空泵或真空机组应有防止突然停止或因误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

  4.0.6 变压器、油浸电抗器注油时,本体及各侧绕组、滤油机及管道应可靠接地。

  4.0.7 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和互感器的验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体及附件不得渗油。

  2 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功能应正常。

  3本体及套管油位应正确。

  4 冷却装置风机应牢固、转动灵活、转向正确;阀门应操作灵活、位置正确;水、油系统应无渗漏,转向应正确、无异常噪声、振动或过热现象。

  4.0.8 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和互感器的铁心、夹件和套管末屏应接地;电流互感器备用二次线圈端子应短接接地。

5 高、低压电器

  5.0.1 封闭式组合电器安装作业环境应满足防尘、防潮的安装要求。

  5.0.2 室内充注六氟化硫气体时,通风设施应运行正常。六氟化硫气体应回收,不得直接排放。

  5.0.3 气体绝缘的电气设备气体含水量及纯度应合格,气体压力、报警和闭锁功能应正常。

  5.0.4 高、低压开关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2 安全隔离板开启应灵活,并应随手车或抽屉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3 手车或抽屉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插头与插座)应接触良好,并应有锁紧措施;插头与开关设备应有可靠的机械连锁,当开关设备在工作位置时,插头应锁紧。

  4 手车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当手车推入柜内时,其接地触头应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接地触头应比主触头后断开。

  5.0.5 避雷器的排气通道应通畅,排气口不得朝向巡检通道。

  5.0.6 电器设备的防爆膜或其他防爆装置应完好,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相关出厂证明资料应齐全。

  5.0.7I类低压电器的金属外壳及其金属安装框架应可靠接地。

  5.0.8三相交流系统的保护接地中性线(PEN线)、保护接地线(PE线)不得安装开关电器。

  5.0.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动作特性测试应合格。

6 母 线

  6.0.1 母线相序应一致,相色标识应清晰,不同类型母线、不同相位应区别标色。

  6.0.2 母线安装时,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当实际电压值超过附录中本级电压时,其安全净距离应采用高一级电压的安全净距离规定值。

  6.0.3 采用耐张线夹进行导线连接时,每种规格应选取两件试件进行试压接,试件握着力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导线连接。

  6.0.4 绝缘子串安装时,连接金具的螺栓、销钉及锁紧销应安装完整、正确,金具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6.0.5 单相交流母线的金属构件及金具不应形成闭合铁磁回路;套管周围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7 电缆线路

  7.0.1 施工前,应进行路径复测后方可施工。

  7.0.2 电缆敷设前,通道、排水、照明、通风等作业环境应满足施工条件,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0.3 水底电缆敷设应符合航线要求,并采取防止电缆损伤和变形措施,水下电缆引至陆上时以及陆上区段应采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0.4 海底电缆敷设应符合设计路由,并采取防止电缆损伤和变形措施,敷设完成后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

  7.0.5 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明敷电缆时,电缆金属护层或金属电缆管道全长应与金属支架或桥梁金属构件绝缘。

  7.0.6 直埋敷设、电缆保护管的埋深应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并应与周边的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保持安全距离。

  7.0.7 应严格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型式试验验证合格的工艺流程制作电缆附件。

  7.0.8 电缆中间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导通良好,并应相互绝缘;电缆终端头处的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分别引出、相互绝缘,并应接地良好。

  7.0.9 直埋电缆、电缆接头、转弯、进入建筑物等部位标识或标桩齐全醒目;水底电缆及海缆两端登陆处警示装置标识醒目,并应符合运行及海事航标规定。

8 盘、柜及二次回路

  8.0.1 盘、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盘柜及盘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的连接应牢固。

  2 安装在振动场所时,应采取防振措施。

  3 柜体、基础型钢接地应牢固可靠;成套柜的接地母线应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

  8.0.2 盘、柜内带电母线应有防止触及的隔离防护措施。

  8.0.3二次回路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盘、柜内导线及引入盘、柜内的电缆芯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2 每个接线端子与导线导通良好。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不同规格的两根导线不得接于同一端子上。

  8.0.4 对于双重化配置的保护电流、电压回路及直流电源、跳闸等控制回路,两套系统不应合用一根多芯电缆。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

  8.0.5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中性点应一点接地,且不得与其它回路接地线压接在同一接线端子内。

  8.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保护动作及信号应正确。

  8.0.7 二次回路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次回路接线应正确。

  2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严禁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严禁短路。

  3 压板应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切换时不应相互碰及;对于一端带电的切换压板,在压板断开的情况下,应使活动端不带电。

  4 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完毕应检查芯线对地、芯线之间绝缘。

9 其他电气设备

9.1 换流阀

  9.1.1 换流阀组安装期间,阀厅内应保持清洁。

  9.1.2 换流阀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塔结构与阀组件应装配正确,连接螺栓应紧固。

  2吊装阀塔过程中,应做好阀塔平稳性控制。

  3阀组件设备应试验合格,晶闸管触发应测试正常。

  4光纤槽盒出口应采用阻燃材料封堵。

  9.1.3 换流阀冷却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水管应固定牢固、连接严密,冷却系统密封试验应无渗漏。

  2 阀塔泄漏监测装置功能应正常,温度、压力、流量等检测仪表指示应正常。

  3 注入换流阀内冷却系统的水应为去离子水。内冷却循环水的电导率、含氧量、pH值应检验合格。

9.2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

  9.2.1 平台安装应保证平台整体结构的稳定性。

  9.2.2 平台吊装应做好平稳性控制。吊装完毕及平台上设备安装后,斜拉绝缘子阻尼弹簧伸长量和支柱绝缘子垂直偏差应合格。

  9.2.3 串补装置的验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围栏和平台上的护栏、爬梯设施应齐全。

  2 串补装置的设备布置与接线应正确,配套设备应试验合格。

  3 串补装置投切及其与线路联动、联跳功能应正常。

9.3 直流接地极

  9.3.1 直流接地极的电极槽形、结构尺寸及坡比应正确,槽深不应有负偏差。

  9.3.2 接地电极活性填充材料应分段分层铺设并夯实。采用焦炭填充材料时,应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9.3.3 电极槽回填土施工前,炭床铺设、电极安装、接头焊接及防腐处理应检查合格。

  9.3.4 直流接地极投运前,验收试验应合格;极址地表应恢复原耕土,接地极及辅助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齐全。

9.4 蓄电池

  9.4.1 蓄电池应存放保管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的室内,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防止短路和受潮;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

  9.4.2 安装前,蓄电池应密封良好、无裂纹、损伤、渗漏;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

  9.4.3 液流电池电解液循环系统及冷却系统的管道、阀门应安装完好,泵基础应牢固,压力试验和漏点检查应合格。

  9.4.4 液流电池电解液储罐应密封良好,注液后应无渗漏。电解液泄漏应回收。

  9.4.5 钠硫电池加热升温后,应有防止施工人员烫伤的措施。

  9.4.6 蓄电池的验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电池充放电前后外观均无裂纹、损伤、渗漏及变形。

  2 正、负端接线柱无变形、损伤,液面正常。

  3 蓄电池组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4 直流系统阀控密封蓄电池组,全核对性放电试验应合格。

  5 液流电池电解液系统应无泄漏。

附录A 配电装置安全净距离

附录A.1 室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离(mm)

符号 适用范围 图 号 额定电压
0.4 kV 1 kV~3 kV 6 kV 10 kV 15 kV 20 kV 35 kV 66 kV 110J kV 110 kV 220J kV
A1 1.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2.网状和板状遮栏向上延伸线距地2.3m处与遮栏上方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1 20 75 100 125 150 180 300 550 850 950 1800
A2 1.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2.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断口两侧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1 20 75 100 125 150 180 300 550 900 1000 2000
B1 1.栅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2.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1附图A.1.1-2 800 825 850 875 900 930 1050 1300 1600 1700 2550
B2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1附图A.1.1-2 100 175 200 225 250 280 400 650 950 1050 1900
C 无遮栏裸导体至地(楼)面之间 附图A.1.1-1 2300 2375 2400 2425 2450 2480 2600 2850 3150 3250 4100
D 平行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裸导体之间 附图A.1.1-1 1875 1875 1900 1925 1950 1980 2100 2350 2650 2750 3600
E 通向室外的出线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 附图A.1.1-2 365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500 5000 5000 5500

  注:1 1l0J、220J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

  2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当为板状遮栏时,其B2值可取A1+30mm;

  3 通向室外的出线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当出线套管外侧为室外配电装置时,其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附表1.2中所列室外部分的C值;

  4 海拔超过 1000m 时,A1值应按附图1.1-6 修正;

  5 本表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成套配电装置。

附录A.20.4kV~1000kV室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离(mm)

符号 适 用 范 围 图 号 额 定 电 压
0.4 kV 1 kV~10 kV 15 kV~20 kV 35 kV 66 kV 110J kV 110 kV 220J kV 330J kV 500J kV 750J kV 1000J kV
A1 1.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2.网状遮栏向上延伸距地面2.5m处遮栏上方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3附图A.1.1-4附图A.1.1-5 75 200 300 400 650 900 1000 1800 2500 3800 5600/5950 7500
A2 1.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2.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断口两侧引线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3 75 200 300 400 650 1000 1100 2000 2800 4300 7200/8000 11300
B1 l.设备运输时,其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2.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栓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3.栅状遮栏至绝缘体和带电部分之间4.带电作业时的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 附图A.1.1-3附图A.1.1-4附图A.1.1-5 825 950 1050 1150 1400 1650 1750 2550 3250 4550 6250/6700 8250
B2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 附图A.1.1-4 175 300 400 500 750 1000 1100 1900 2600 3900 5600/6050 7600
C 1.无遮栏裸导体至地面之间2.无遮栏裸导体至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之间 附图A.1.1-4附图A.1.1-5 2500 2700 2800 2900 3100 3400 3500 4300 5000 7500 12000/12000 19500
D 1.平行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2.带电部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部分之间 附图A.1.1-3附图A.1.1-4 2000 2200 2300 2400 2600 2900 3000 3800 4500 5800 7500/7950 9500

  注: 1 110J、220J、330J、500J、750J、1000J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

  2 栅状遮栏至绝缘体和带电部分之间,对于 220kV 及以上电压,按绝缘体电位的实际分布,应采用相应的B1值检验,此时允许栅状遮栏与绝缘体的距离小于B1值。当无给定的分布电位时,应按线性分布计算。500kV及以上相间通道的安全净距,可按绝缘体电位的实际分布进行检验,当无给定的分布电位时,可按线性分布计算;

  3 带电作业时的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110J~500J),带电作业时,不同相或交叉的不同回路带电部分之间,其B1值应取 A2+750mm;

  4 500kV 的A1值,双分裂软导线至接地部分之间应取 3500mm;

  5 海拔超过 1000m时, A1值应按附图1.1-6 进行修正;

  6 本表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成套配电装置;

  7 750J栏内“/”前为海拔1000m的安全净距,“/”后为海拔2000m的安全净距。

附录A.3直流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离

序号 适用范围 最小安全净距(m)
一 户内最小安全净距
1 ±550kV对地净距 5.0
2 ±1100kV对±550kV设备空气净距 5.2
3 ±1100kV均压环对不带电均压环 12.0
4 ±1100kV带电部分对支架(含邻近支架) 13.0
5 ±1100kV普通设备、管母对围栏、护笼 15.0
6 ±1100kV软导线对地 18.0
7 ±1100kV软导线对钢结构 18.0
8 ±1100kV导线对支架(含邻近支架) 18.0
9 ±1100kV导线对围栏、护笼 18.0
10 半压检修时带电部分对人(5σ) 10.5
11 ±1100kV套管均压环对底部横穿550kV管母 5.2
12 ±1100kV极线设备均压环对DCF低压侧设备 10.8
13 ±1100kV高压电容器C1低压侧对地 5.5
14 ±1100kV高压电容器C1低压侧套管对侧横梁 5.4
15 高压电容器塔进线处上悬垂球对屋顶 13
16 高压电容器塔进线处下悬垂球对不平衡CT/电容器塔 5
17 高压电容器不平衡CT对墙 8.5
18 1100kV Bypass断路器处净距 11.9
19 户内中性线对地净距 1.2
二 户外最小安全净距
20 户外±550kV对地净距 5
21 ±800kV极线,平波电抗器线路侧对地 户外 7.4
22 ±800kV极线,平波电抗器阀侧对地 户外 7.4
23 ±800kV中性点对地 3.4
24 ±800kV中性线,平波电抗器线路侧对地 1.4
25 ±800kV中性线,平波电抗器阀侧对地 1.4
26 ±800kV接地极回路 1.0
27 户外±1100kV多柱并联主间隙(临界波头) 17.6
28 户外±1100kV对地间隙(临界波头) 16.0
29 户外±1100kV设备对人安全距离(5σ) 29.0
30 户外(5σ)设备对550kV设备 5.2
31 金属回线、中性线对地间隙 1.2
32 DCF L1/R1高压端对地 4.5
33 DCF L1/R1高压端对围栏 4.0
34 DCF L1低压侧对地 3.5
35 DCF L2低压侧对地 1.2
36 DCF L1低压侧对围栏 3.5
37 DCF L2低压侧对围栏 1.2
38 DCF L1高低压端间 3.5
39 DCF L2高低压端间 3.5
40 金属回线对DCF L1高压侧 5.5
41 金属回线对DCF L2高压侧 5.6

附录A.4配电装置与人员的安全净距离

交流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净距(m) 直流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净距(m)
≤10 0.35 ±50及以下 1.50
20~40 0.60 ±400 5.50
60~110 1.5 ±500 6.80
220 3.00 ±600 9.00
330 4.00 ±800 10.10
500 5.00    
750 8.00    
1000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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