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离境还要申报个税汇算清缴吗
外籍人员需不需要缴纳个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从上面的规定看出,外籍人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满183天就算是居民了,关于居住天数据的算法,是以外籍人员在外管局的出入境记录为主要判断依据,以及外籍人员境内的实际居住。
根据《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入境或离境当在在境内不满24小时时,不算一天,也就是说,出入境当天不算。183天也就是外籍人员在境内的实际居住天数。
外籍人员怎么计算个税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合计)×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收入8000元,各项扣除项目合计5000元,税率3%,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5000)*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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