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的工作权限有哪些
出纳的权限有哪些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
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而执行这些法规,实际上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
3、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
出纳工作每天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单位的一切货币资金往来都与出纳工作紧密相联,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周转速度的快慢,出纳员都清清楚楚。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使用与周转信息,也是出纳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管理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
(三)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
(四)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
(五)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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