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原因有哪些
1.年中更换受雇单位。在新的公司,个人收入重新从零累计计算个税(新老公司的收入不连 续累计),导致在新公司计算扣缴的个税从头计算,这种情况下,个税汇缴全年收入合并计 算,从而补税。
2.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 元/月);
3.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 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4、专项附加扣除减少导致补税,如不再租房,导致房租扣除减少;子女毕业工作,导致子 如教育费扣除减少等,扣除项目的减少,也会引起汇缴补税。
个税汇算清缴的退税情况1、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1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 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 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 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 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原因有哪些的内容就在上文了,对退税的原因也做了说明,大家认真阅读,掌握住补税退税的情况,看完有什么疑惑的就咨询客服,会为大家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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