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是否受理告知;


3、提交相关材料;


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材料,现场验收,领导核准、审批;


5、制证、发证、公示。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