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公司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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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公司股东肩负有限责任;
3、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4、公司执行所有权与谋划权星散;
5、公司遵照执法设立和运行,是规范化程序较高的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法》第三条划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自力的法人产,享有法人产权。公司以其所有产对公司的债肩负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肩负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肩负责任。
第五条划定,公司从事谋划流动,必须遵遵执法、行政律例,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忠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民众的监视,肩负社会责任。
公司的正当权益受执法珍爱,不受侵略。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代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配合委托代理人的证实》(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限期。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凭证企业章程的划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实、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实;任职证实应遵照企业章程的划定明确任命职;章程划定职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实中明确“章程划定职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执法、行政律例和国院决议划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遵照《企业法人登记治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法人的《民法典》划定有什么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界说及行为的执法结果】遵照执法或者法人章程的划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流动的认真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流动,其执法结果由法人遭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匹敌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侵权行为的责任肩负】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肩负民事责任。
法人肩负民事责任后,遵照执法或者法人章程的划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的执行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集会,决议法人的谋划筹划和投资方案,决议法人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划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司理根据法人章程的划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划定的主要认真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元法人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事业单元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执法尚有划定外,理事会为其决议机构。事业单元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遵照执法、行政律例或者法人章程的划定发生。
第九十一条 【社会整体法人的章程及组织机构】设立社会整体法人应当依法制订法人章程。
社会整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整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认真人根据法人章程的划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的权力】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产的使用、治理情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实时、如实回答。
捐助法人的决议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议的程序违反执法、行政律例、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讲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该决议。然则,捐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执法关系不受影响。
第五百零四条 【越权订立的条约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认真人逾越权限订立的条约,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用,订立的条约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转变对条约推行的影响】条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认真人、承办人的更改而不推行条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