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借款的返还期限及利息相关内容解读

一、借款的返还期限的解读

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币种、数量返还借款。借款人不能到期偿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货款人有权就运期偿还部分加收罚息。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担保借款时,货款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保证人返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就抵押物或质物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信。商业银行固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民通意见》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的,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二、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条文解读

本条规定的含又是:

第一, 允许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利息做出的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收取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息的确定。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那么,就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定的途期利急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息作出约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那么,借款人应当按服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借款合同中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四、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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