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事项说明
|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科技部、财政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转化基金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市场化”原则,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国家(行、部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地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及其它由事单位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 转化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包括:转化基金的支持方式包括设立创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设立创投资子基金是指转化基金与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创投资子基金,为转化科技成果的企提供股权投资。贷款风险补偿是指转化基金对合作银行发放的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是指转化基金对于为转化科技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 同时,科技部、财政部还按照“统筹规划、分层管理、放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库中的科技成果摘要信息,除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和商秘密外,向社会公,为与转化基金合作的创投资机构、银行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者提供信息支持。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事项说明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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