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亏损弥补怎么处理
| 高新技术企亏损弥补怎么处理? 财税〔2018〕7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或科技型中小企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中要求享受十年政策的必须是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和资格的企,那就意味着在每年时,如果具备资格,可以按照十年弥补;如果在十年亏损弥补期内,企不再具备和科技型中小企资格,当年弥补亏损计算马上始调整为五年计算. 政策中要求是当年具备高新资格,不要错误地理解是认定为高新企,因为高新企是一次认定,3年有效,重新认定一次,继续3年有效,具备资格不是指认定的当年或者重新认定的当年. 举一个例子: 2010年-2014年亏损500万,每年亏损100万,2015-2017年该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2018年又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该企的亏损应该如何弥补?时限怎么算? 1、2017年以前没有相关政策,只能按原有5年时限的规定去弥补亏损.2010年的亏损在2015年应该到了5年时限,如果没有弥补,不能再用以后的利润弥补. 2、同样道理,2012年的亏损,应该在2017年到了5年时限,如果没有弥补,不能再用以后年度的利润弥补. 3、2013年的亏损,按原有政策,2018年是弥补亏损的最后一年.但根据新政策,2018年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2013年的亏损是在2018年之前5年产生的,因此企可以适用新颁布的财税〔2018〕76号的规定,可以再延长5年亏损弥补期间,也就是弥补亏损的最后一年是2023年. 4、同理,2014年的亏损目标期间顺延到2024年. 5、如果该公司2018、2019、2020年是高新企,2021年不是高新企.2019年产生的亏损适用10年内弥补亏损的规定,因为2020年是具备高新资格,之前5年产生的亏损可以顺延到10年;2020年产生亏损,如果弥补呢? 由于2021年企不是高新企,因此不适用财税〔2018〕76号的规定,只能按所得税本身关于5年内弥补亏损的规定. 6、理解和运用该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文件中要求是当年具备高新资格,不要错误地理解是认定为高新企,因为高新企是一次认定,3年有效,重新认定一次,继续3年有效,具备资格不是指认定的当年或者重新认定的当年. 文件中要求是当年具备高新资格,不要错误地理解是认定为高新企,因为高新企是一次认定,3年有效,重新认定一次,继续3年有效,具备资格不是指认定的当年或者重新认定的当年. 高新企必须做加计扣除吗? 高新企不是一定要做加计扣除的. 加计扣除属于类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并不是申报高企的必备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企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不论是高新技术企还是非高新技术企,只要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发费用的,都是能够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高新技术企亏损弥补怎么处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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