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创扶持,对高新技术企税收加大优惠力度

2月25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要推动西部地区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产加快发展。
到2035年,西部地区创新格局明显优化,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大保护、大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有力支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西部地区成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

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如何提升西部地区企的创新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聚焦西部地区壮大科技型企规模和提升企创新能力的需求,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培育计划,研究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税收优惠力度,引导加大对高新技术企发展的支持。
支持企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西安、成都、兰州等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创新活动提供技术供给和研发服务支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向记者表示,带动西部的发展首先应该及时调整合理的产结构,然后配以合理的吸引人才政策,以带动全面的发展,部分地区为了保护生态还应继续辅以转移支付的支持。其中,以创新作为切入点是促进产转型的关键。 “税收优惠()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些政策仍可加大实施力度。”
李旭红举例说,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西部的投资而言,由于回收期较长,必须辅以亏损结转延长的政策才可以发挥更大的效应。西部地区人才比较匮乏,在西部地区应该考虑科技人才税收返还或者税收减免等政策。科技成果的转让也可以考虑加大所得税的减免力度。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一系列支持企创新的税收政策陆续推出,聚焦建立鼓励研发投入、科技创新,促进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比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其扣除比例已由2017年前的50%提高至目前的75%,在享受方面已由2018年前的科技型中小企扩大至目前的所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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