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联系
| 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联系 岗位外包是指将公司内的部分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务或职能工作。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其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两者区别联系是: 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岗位外包后,单位买到的是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岗位外包受《合同法》制约,劳务派遣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岗位外包是从企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的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自《》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被限制在企员工总数的10%以内。为规避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多数企把劳务派遣转换为岗位外包。然而实际操作中是有很多争议的。 劳务派遣要转向务外包,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 第一,用工单位的原因。从企内部管理行为对市场交易行为替代的演变看,企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直接用工、派遣用工、务外包、市场采购。从直接用工到派遣用工到务外包,乃至于市场采购,表现为劳动关系向民事关系的逐步转性,表现为企对劳动力管理控制权的逐步让渡。务外包虽然有助于企专注核心务,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务外包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如下风险与问题。一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控和管理的难度加大。二是保障工作热情、职道德、敬精神的难度加大。三是知识产权控制与占用的难度加大。特别是研究与发之类务外包,外包者所发技术的专利、版权的归属问题将成为企必须面对的问题。四是对外包企选择与控制的难度大。五是务外包的适用范围相对受到限制。务越复杂、务越核心、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企就越不可能实施外包。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劳务派遣,在当前的实践中往往仅表现为签订有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仅承担了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事项,甚至有的情形下,工资仍全部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据内人士介绍,我国有近一半以上是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转向务外包,对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将不再简单的是签合同、发工资、缴保险的问题,而是将界入到劳动的过程管理以及最终产品服务的质量控制中。这对当前实践中的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来说,一是缺乏相应行和产品服务生产的管理经验;二是缺乏承接务外包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及相应的资本投入;三是缺乏从事务外包的资质。 第三,税收安排的原因。在劳务派遣用工下,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交易的标的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人工成本+管理服务费”。其中,人工成本在原直接用工下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在劳务派遣用工下被改为由用工单位出资,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对劳务派遣单位来说,管理服务费是真正有价值的营收入,决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盈利状况。劳务派遣单位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额,进行营税计税。也就是说,对劳务派遣用工,其营税仅以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服务费为营额进行征缴。以西安为例,目前劳务派遣的管理服务费一般为每人每月50元至100元,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营税2.5元至5.0元。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联系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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