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设立条件
| 根据独资企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独资企须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不适用独资企法,而适用外资企法。 (二)有合法的企名称 如前所述,独资企享有名称权和商号权。独资企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相符合。企的名称应遵守企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独资企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三)有投资人中报的出资 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也不例外。但由于独资企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并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与之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并无所虞,故独资企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便于独资企的设立,有利于独资企的发展。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人员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个人独资企设立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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