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可否成为多人有限公司的一个股东

1、个人独资企可否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
答:不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没说可以是其他组织。但在民法上,经营实体的范围不仅包括自然人、法人,还包括其他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其他非法人组织。这几天流传的《民法总则草案》中,也是将个人独资企归为“非法人组织”的范畴。
2、个人独资企可否成为多人有限公司的一个股东?
答:这个是可以的。在《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上,并没有限制股东的身份。并且,税法上也有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以投资者身份向公司投资的时候,收到的分红是穿透个人独资企层面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也是一个佐证,说明是可以的。

3、如果公司名称里面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且后面带有“个人独资”字样,这个属于一人公司还是属于个人独资?
答:名字中出现了“有限责任公司”,那它就是公司了,不是个人独资企,可能是写的自然人独资,这种是属于一人公司。
4、个人独资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答:按照5%-35%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的,经营者在缴纳了个人经营所得税后,提取利润不需要再缴纳个税(分红)了。
5、个人独资企是否也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而言,个人独资企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和其他企一样,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在税务方面,不同的地方在于缴纳所得税,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由于个人独资是“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和合伙企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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