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什么不同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什么不同
1、对企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进行交易。

3、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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