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出资规定
| 一、普通合伙企出资规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二、什么是普通合伙企 普通合伙企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普通合伙企出资规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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