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区别在哪
| 一、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区别在哪 投资人与合伙人都是属于企的出资人,而投资人投资企时成产公司的股东,不一定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合伙人投资合伙企时,成为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公司。 二、合伙企的特征 1、生命有限。 合伙企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的责任,合伙企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 有限责任合伙企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合伙企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 合伙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三、合伙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和有限合伙企。 普通合伙企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债务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区别在于投资人不一定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合伙人投资合伙企时,成为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公司,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区别在哪的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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