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 合伙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不缴纳企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创投资企和股权投资企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 合伙企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股权管理优势:由于合伙企的设立运作是依据国家颁布施行的《合伙企法》,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或《全体合伙人公约》,所以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企与被投资企之间,均有成熟、稳定的法律关系支持. 企实际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代表合伙企执行事务,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掌握合伙企的投票权. 为什么不用交企所得税? 企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只要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合伙企、个人独资企因为不具有法人资格,只要求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独资企,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债务承担无限 责任的经营实体.独资企的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具体地,个人独资企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个人独资企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且自然人只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 (())是企财产(包括企成立 时投人的初始出资财产与企存续期间积 累的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基于此,投资人对企的经营与管理事务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与支配权,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预. (3)个人独资企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论是 企经营期间还是企因各种原因而解散 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 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此外,如投资人在申请企 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没有自己的法律人格,其民事或商事活动都是以独资企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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