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
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的财产。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财产的,合伙企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设立后,合伙人按协议投入企的财产便与合伙人相分离,成为合伙企的独立财产,这些财产是企展正常经营的物质保证。法律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在合伙企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的财产。维护了合伙企的正常经营和全体合伙人的利益。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