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筹划的三种方式

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税,永远牵连着甲乙双方的利益,上游不交下游就要交,上游少交下游就得补,总有一方要买单,所以就增值税而言本身筹划空间也非常有限,提出有关增值税筹划的三种方式,供大家参考探讨。

一、设立总分公司/母子公司
不论是设立总、母子公司、还是单独的公司主体,其实是对增值税纳税主体的选择,因为所有务都放在同一个主体下可能适用的将是对应务的增值税最高税率,也就是一般纳税人对应的税率,那么为什么不根据实际情况去分设主体呢?把一部分务分拆到小规模主体中按照征收率去缴纳增值税呢?甚至可以对进项成本结构进行分析,对于进项可抵扣成本高的务放到一般纳税人主体,对于取的进项可抵扣成本较低或者拿到低税率的进项专票的务就可以放到小规模主体当中。至于如何去选择分拆主体,则需要结合企自身情况以及合作单位的具体情况去综合考量。

二、软件企即征即退应用
如果主体企本身有软件研发务,那么完全可以把研发部门独立出去,单独成立一家软件研发企,然后主体企把研发项目外包给新成立企,新设立企研发出成果以后销售给主体企具13%的增值税发票,然后本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超过3%的部分申请退税,最终新设企只需要承担3%的增值税,主体企却可以拿到13%的进项抵扣发票,从而实现增值税筹划目的。

三、园区返税
园区返税是当地政府为了鼓励企落户,带动当地经济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将地方政府收取的一部分税源反哺给企,各地政策不一样返税力度也有会所不同。通过园区返税去筹划增值税是对地方政策的有效利用,企可以将主体公司,或者分子公司放在可以享受返税优惠的园区里面通过政府返税达到降低企增值税的目的。
写在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讨论,每家企情况不一样,一定要结合自身务情况去规划,切莫照猫画虎犯了为了筹划去筹划的错误。是建立在真实务基础上对企经营模式进行规划以达到缴纳较低税负的一种方法,并非弄虚作假,投机倒把行为,企一定要遵纪守法合规纳税。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增值税筹划的三种方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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