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要点

企所得税纳税筹划要点有哪些你知道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企所得税纳税筹划要点,欢迎阅读。
(一)集团发生管理费,分摊税法不理会
集团公司中具备企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其下属分支机构和企提供管理服务,向下属分支机构和企分摊总机构管理费是时下比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关企应当及时调整有关务的操作模式,否则就会产生涉税风险。在新政策环境里改为有偿服务计收入,不计管理费,这样子公司可以税前扣除,从母子两公司整体看,只要掌握好盈亏平衡点,其服务费的企所得税总和可以为零。

(二)企发生招待费,合理筹划可不贵
企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收入的5‰,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设企当期营收入为M,当期列支务招待费为N,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务招待费金额为60%×N,同时要满足不大于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说,如果当期列支的'务招待费等于营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三)如何捐赠有学问,筹划适当可当收益
一些企发现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很大,要缴纳大笔的企所得税,同时,企希望利用捐赠的形式支持社会公益事,建立企的良好形象。因此,这些企通常会采取向公益事捐钱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减轻了企所得税税负,又扩大了企社会影响。从捐赠形式看,基金会形式最优,其次是现金捐赠,第三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现金捐赠中,最好由个人名义捐赠,其次基金会捐赠,最后为企直接捐赠。其实,要达到上述目的,捐赠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如果将捐赠变投资,合作双方都能降税负,效果更好。
在企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理避税对于企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企应对我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税,使企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企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要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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