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要交多少税?

股东分红要交多少税?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不同的纳税主体适用的税率也不尽相同:
一、股东为自然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公司获取的股息、红利应当按照实际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外籍个人在境内投资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投资上市公司或者新三板挂牌企的,其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以持股时间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二、股东为公司
根据《企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的企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的企所得税税率则为20%。但是,居民企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非居民企在境内投资所得的股息、红利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所得税。

三、股东为合伙企或者个人独资企
合伙企和个人独资企对外投资分得的股息、红利,不需要以合伙企或者个人独资企为主体缴纳企所得税,而是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以合伙企和个人独资企作为股东对外投资分得的股息、红利,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由投资人纳税。
【法条链接】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
个人从公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
第二条 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4、《企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所得税。
非居民企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所得税。
非居民企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所得税。
第四条 企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十六条 企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二十七条 企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所得税:
……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5、《企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取得企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所得税。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和合伙企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和合伙企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利、红利的,应按 《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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