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比率是多少
| 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比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12号)文件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所得法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为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企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因此,目前企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比率是多少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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