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保险

什么是失保险
失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保险的特点
失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1、普遍性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的四种人到国有企的七类九种人和企化管理的事单位职工,再到《失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事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2、强制性
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
失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失保险的类型
目前,世界各国实施的失保险制度大致可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强制性失保险制度。即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保险制度。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实行了强制性失保险制度,我国实行的失保险也属于此类。
(2)非强制性失保险制度。即非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而是由劳动者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所实施的失保险制度。目前,这种类型以丹麦为代表,实行以工会为主建立失保险基金,并由政府予以资助而建立的失保险办法。
(3)双重失保险制度。失保险既有强制性失保险,又有政府提供资金,以调查经济状况为发放失金依据的补贴制度,如德国;或者采取失救济制度与非强制失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如瑞典和芬兰等。
(4)附条件的失救济制度。即并非所有失人员都能享受失保险,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失者才能领取失救济,如澳大利亚、匈牙利、新西兰等。

失保险的功能
失保险的功能有其自身的特性,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失保险的保障功能体现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保险机构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者支付失保险金,保障了失者的基本生活,维持了劳动力的再生产。通常来说,劳动者在失后,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发生困难,而失保险通过对失者发放失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其正常地生存下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2)稳定功能。由于失保险通过发放失保险金保障了失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这种稳定功能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稳定功能;另一方面体现为经济稳定功能。失保险为失者提供生活保障,不会因其无法生存使其铤而走险,或在心理上严重失衡而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失保险金的筹集及发放具有抑制经济循环的作用,是“减震器”,减轻了经济波动的剧烈程度,使家庭关系保持稳定,因此缓解了失对整个社会所带来的冲击和震动,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3)促进功能。失保险不仅仅是给失者发放失保险金,更重要的是失保险机构对职培训、职介绍的重视及提供就信息、有效沟通和对再就的直接推动上。对失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其自身素质,提高其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并积极为失人员展职介绍等相关服务,促使其尽快重新就。失保险的促进功能越来越突出,通过加大再就培训支出的比重、建立就导向的机制等来促进失者的再就。
(4)合理配置劳动力功能。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失保险的存在,失者在寻找新的就岗位时获得了经济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失者也就有条件尽可能寻找与自己的兴趣、能力相符合的工作岗位,从而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二是由于失保险的存在,用人单位减轻了向外排斥冗员的经济、社会两方面的压力,有利于单位制定理性的、合理的用人决策,也更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5)调节功能。失保险可以通过向失者提供物资资助来调节社会上的贫富差距,通过劳动力更合理的配置、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来调节经济的运行。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什么是失保险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