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是哪些

哪些主体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以下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的,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1)主;
(2)投资者;
(3)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提示:实施的纳税人,不需办理。

什么时间内要办理好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1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和合伙企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投资者、合伙企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6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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