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所得税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个税减免税额计算等相关问答

1.A企为,2021年第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第2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答: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所得税时,A企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万元×12.5%×20%=1.25万元;减免税额=50万元×25%-1.25万元=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万元×12.5%×20%+(150万元-100万元)×50%×20%=2.5万元+5万元=7.5万元;减免税额=150万元×25%-7.5万元=30万元。

2.企既符合西部大发优惠政策条件,也符合小型微利企减征所得税政策条件,怎么适用?
答:根据企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减按20%税率缴纳企所得税。虽然后续出台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今年又出台对小型微利企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综合来看,属于一项低优惠。由于西部大发优惠也是低税率优惠,企既符合西部大发税收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从优选择其中一项政策适用优惠。

3.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缴纳企所得税。企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情况应并入企总机构,由企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我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请问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和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5.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可以。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6.我是经营货物运输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代货运发票时还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代发票环节的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申请代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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