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组织的汇算清缴怎么做

非营利组织企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符合非营利组织认定资格,并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后,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取得的其他收入应缴纳企所得税,因此社会团体取得企所得税法的收入后应进行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
企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税额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非盈利机构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负数,代表企多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非营利性组织的汇算清缴怎么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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