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具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

具发票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一定要按照实际商品具发票,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具发票。
2.一定要保证所收到的发票,票方也是按照实际商品具的,没有变更名称具与实际务不符的发票。
3.一定要选择适合的税收分类编码具发票,取得发票也要审核票方是否准确选择编码,同一商品具发票和取得发票的编码一致。
4.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要规范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票系统中具。
5.坚决杜绝买卖发票,轻者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则会触融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发票问题关乎到整个企,各位老板一定要保证发票的合理合法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三点问题
(一)关于延期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问题
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咨询,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
针对该问题,税务总局于今年2月底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升级后,纳税人可以按照属期选择确认扣税凭证及用途。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可以在此后尽快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并在申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延期抵扣勾选功能,确认2月份属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今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遇到此类情形时均可比照该条措施进行处理。

(二)关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纳税人如何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题
由于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因此,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按照财税8号公告规定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在向客户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必须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三)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票问题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复工复,扶持企渡过经营难关,近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办理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发票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这里再帮助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具增值税发票。其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具红字发票、换发票、补发票的,一律按照一般纳税人期间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具。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企具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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