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包含哪些项目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包含哪些项目
政策解读规定:
第一,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个人所得税征收项目包括以下九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以上九项之中,并非所有项目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平时应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而不参加汇算清缴。
目前个人所得税汇缴,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所得(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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