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解散申请审批是否有前置程序
| 企解散申请审批是否有前置程序 解散申请审批没有前置程序,企解散是由于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同意企解散的,企进入程序。 【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增加或者减少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企解散申请审批是否有前置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上一篇:清算组成员是怎么确定人员的
下一篇:空壳公司不注销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