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注意哪些
| 转让公司的过程中,有转让方和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要注意的地方各有不同。 如果您是受让方,您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收购方在进行收购之前,需要找相关的从事人员,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考察与审核。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在进行公司纳税时调查一般纳税人公司是否是垫资,公司的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在收购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收购的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看看名称、地址、需不需要变更; 如果您是转让方,那么您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号文件规定 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税。 2,属产权转移书据,按万分之五交贴缴。如果是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就要按“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交了。 3,如果你是个人,按转让所得交20%的,如果是企,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4,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所得税。 无论是企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转让股权不征收营税及增值税。 其中,若是企股权转让的,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一)营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税; (二)企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股权投资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企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所得税; (三)印花税:企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各自贴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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