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司可以公发行优先股?

哪些公司可以公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二)以公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

(三)以减少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发行优先股后,上市公司的普通股不再属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的,上市公司仍可实施本次发行。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