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本公司年月日第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公司。” 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全体股签字盖章: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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