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外的发票可以具吗?

与公司的务和税务紧密相关,那么在运营中,公司经营范围外的发票可以具吗?根据《企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一样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应申请变更登记,对于经常性的务,建议企变更经营范围,而对于其他一些临时、偶然发生的务,不去变更经营范围的风险不大。
而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务情况如实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发票的行为。
所以,当企发生经营务具发票时,不论该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务情况具发票。

营改增后总局的政策解答中也回应了这个问题:纳税人发生营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务,均可自行具增值税发票。
具体来讲,一般发生这种情况会有两个随之而来的问题:
一.自己公司经营范围外的发票有没有税务风险。
虽说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具发票,但是也存在一定税务风险。
由于在新系统具发票时,必须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在一次交易中,买方、卖方、交易品名、类型都体现得非常清楚、准确,所以超出经营范围具发票,且与企主营务相差较大时,存在引起税局关注的风险。
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公司()务的真实性。并给出一个合理得解释。就能应对税务局对公司的质疑。
综上所述,可以具相应增值税发票,但是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应对税务局质疑
二.要不要变更企经营范围呢?
建议您根据务真实状况选择是否变更经营范围。
如果只是临时性务: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具发票。
如果具发票种类属于企预计发展的经常性务:应当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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