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处理(耕地占用税会计处理方法)
耕地占用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下文的账务处理适用旧会计准则:
企业征用耕地获得批准后,按规定交清耕地占用税,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因结算差错等原因,需补交耕地占用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的,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由于工程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在建工程成本已形成固定资产价值,因此,还应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工程尚未完工,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产经营的,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是怎样的呢?
答:耕地占用税作为一个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