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摊销期限如何确定
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就可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2、个人用拆迁补偿购置新房如何缴纳契税?
根据《契税法》(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3、企业最近申请了增值税留抵退税,请问这笔留抵退税额何时可以申报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规定纳税人自受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4、制造企业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