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收到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行政单位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收入户、支出户收到利息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上缴区级财政专户(利息先划入单位收入户、行政事业单位)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3、区财政核拨预算经费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符合统借统还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如果不符合统借统还的业务,取得的利息全部作为含税销售额,按照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利息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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