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次性补偿金会计分录(一次性补偿金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辞退福利并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因此职工辞退福利不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在税前扣除。员工辞退福利属于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但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工资薪金范畴。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哪些?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不可以。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号)中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公告中的纳税人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4、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可以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