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

二、生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1、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2、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为13%,计税依据:国工费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4、最后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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