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最新版(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最新)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二、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生产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三、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四、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高危企业转产、停产/业或解散的,1.煤矿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2.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