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吗(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吗)

小梦姐接下来要介绍的是山东省高院的一则案例,该案确实走出了与众不同的“第三条道路”,此案即天津硅谷天堂合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与曹务波、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伙纠纷案,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2011年4月9日,瀚霖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曹务波与原告天津硅谷天堂合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瀚霖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第一条约定,本案原告向瀚霖公司溢价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700万元作为瀚霖公司注册资本,其余4200万元进入瀚霖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原告持有瀚霖公司新增注册资金700万元。根据《增资协议》第四条第(七)款规定,发生以下情形时,原告将有权要求瀚霖公司或者曹务波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瀚霖公司股权:(1)瀚霖公司在2013年年底前没有公开发行a股股票;(2)瀚霖公司2011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16000万元。原告的回购决定须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瀚霖公司或曹务波。回购对价为原告拟转让股权对应的瀚霖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与原告投资额加年资金成本8%计算(单利计算)孰高者为准。

后来根据瀚霖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瀚霖公司2011年的净利润远低于16000万元,无法满足a股公开发行上市的要求。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原告于2013年10月27日向瀚霖公司及曹务波发函,明确要求两被告以原告4900万元投资额加年资金成本8%的价格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此案中,山东省高院没有支持原告要求瀚霖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诉讼请求,但支持了原告所主张的瀚霖公司与曹务波共同偿还出资中被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部分的4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至此,资本公积科目对对赌协议的终极影响已浮出水面。也即,在我国省高院层面,有类案认可将计入资本公积的溢价款作为对赌失败后的对价款进行赔付的情形,这与“回购=减资”的路径选择截然不同,可供各位借鉴思考。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