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与联系(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以公司或社会团体名义持股的股东就叫法人股东。比如公司a被另外一个公司b给看上了,直接以公司b的名义来购买股份,作为抽象的、依法、礼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要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的区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那么新设立公司应该选择自然人做股东还是法人做股东呢?

一、对税的影响。自然人股东分红必须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人企业做股东如果取得分红,按照规定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因为分配的是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设立新公司的时候,要考虑公司未来是否需要分红,以及是否愿意接受百分之二十的个税负担。

除了分红以外,股权转让双方缴纳的税款也有所区别,如果是自然人,未来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而且收购方必须代扣代缴。如果是企业做股东,未来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五的企业所得税,但对方无需代扣代缴,企业股东自行。缴纳。

不仅仅如此,如果是企业股东,还可能有两个地方是有节税空间的,一是企业股东如果自身有亏损,股权转让收益可以弥补亏损,自然最终减少交税。另一个就是企业股东如果设置在有税收优惠的区域,股权转让收益能够享受当地政府的税收优惠或者是返还,也有一定的节税空间。

二、未来集团化安排的影响。如果未来企业有集团化安排,最好设置控股企业,用控股企业直接投资新设公司并作为股东。如果没有集团化安排,当然从经营角度,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都可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来可能溢价的公司,任何多余的股权调整都可能会带来税收负担,但如果本身微利或者是会持续亏损,股东的调整就不会有涉税的担心,相对较容易操作。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