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固定资产的定义及标准)
二、固定资产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企业持有固定资产不是为了转售,所以“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是固定资产,而应定为 流动资产,类似于存货。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一般表现为使用期间,也可能表现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3.必须是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本质上均为生产资料,区别就在于此:固定资产是有形的、而无形资产是无形的。
三、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①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具有 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 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 不同折旧率或 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 单项固定资产;
②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 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例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 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