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减税发红包,所得税减半之上再减半!
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一批政策提出,要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当前,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2018年7月发布的俗称“减半征税政策”。即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此前的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新政首先提高了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门槛从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其次,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部分从减按50%计入降低至25%,即“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