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大揭秘!马德里商标优缺点

马德里商标优缺点

优点一:手续简便

马德里商标申请人只要以一种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一项申请,支付一次费用(日本、巴西、加纳等少数国家除外),即可向其原属国以外的所有其他已加入马德里体系的缔约方提出申请,从而免除了向这些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申请以及分别缴纳费用的繁琐程序。

优点二:节省费用

事实证明,马德里商标注册比逐一向各国商标局申请要便宜,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越多,这种成本降低的优势越明显。

优点三:可注册国家广泛

以美国为首的七个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G7)西方7国集团,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所有成员国都是马德里成员。马德里商标体系现有106个缔约方,世界上几乎全部发达国家都加入了马德里商标体系。

缺点一:必须有基础商标

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须基于原属国国内商标注册或国内商标申请。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必须以原属国初步商标申请或注册为基础,而且须以本国相同商标注册为依据,因此对申请时间、申请的商品项目有一定限制。

缺点二:中心打击原则

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所注册的商标,如果基础注册或申请在注册日期后5年内被全部或部分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告无效,则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家,即该商标不能再请求国际注册所给予的保护,而不论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转让。

缺点三:没有统一的商标注册证书

国际局在收到国际注册申请后,将签发国际注册证,但其效力仅与国内受理通知书相似,而且多数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后一般也不再签发商标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而只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时,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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