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文化产品类型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游戏、音乐行业必备!
原经营范围中的“演出剧(节)目、表演”拆分为“网络演出剧(节)目”和“网络表演”,同时删除“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经营范围。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现场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调整后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
其中,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成台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艺术品指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的互联网文化作品。
网络动漫指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闪客动画(Flash动画)、在线漫画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须根据企业实际业务,对照《》的审批范围据实申请许可,我局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审批范围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不符合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条件的单位,不予发放《》。
审批范围分类:
1、游戏类:游戏类下属分为:游戏产品运营、游戏产品运营(含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是所有游戏公司经营一定要具备的许可证之一;
2、表演类:像YY直播,花椒直播;
3、动画动漫类:指的是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
4、音乐娱乐类:像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
5、展览比赛类:指的是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6、演出剧节目类:像爱奇艺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
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3、公司网站域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4、业务说明(详情根据当地市文化局官网中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申请材料)
5、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6、委托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可在北京市文化局官网首页“下载专区”内下载,加盖公章)
7、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公司股东中含有企业法人的,需提交公司最终版章程)
8、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